畫院章程
人民藝宣網您所在位置:中宣畫院 > 畫院章程


北京中宣盛世國際書畫院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中宣盛世國際書畫院是由中宣部領導,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書法愛好者組成的群眾性團體,是活躍文化生活、推動文化建設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本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中宣建設服務的根本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工作方針,團結廣大書法愛好者,大力弘揚時代主旋律,廣泛傳播優秀傳統文化,努力為完成畫院任務提供堅強保證。

第三條本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會章程積極開展各項活動。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本書畫院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五條在書法藝術領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較高的思想文化素質,符合入書畫院條件,贊成本書畫院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申請人所在的團體會員推薦,按規定履行手續后,可成為本書畫院個人會員。本畫院個人會員只隸屬一個團體會員。

第六條本書畫院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書畫院工作及領導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有退出本書畫院的自由。

本書畫院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服從本會決議,維護本書畫院建設做出奉獻的責任。

第七條本書畫院會員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書畫院章程,由本書畫院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可給予取消會籍的處理。

第三章 任務

第八條本書畫院以最廣泛地團結各部門書法愛好者為傳承傳統文化、弘揚時代精神、推進藝術文化建設為己任。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的職責。

第九條積極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需要,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書法人才隊伍的整體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十條加強部門交流、建設隊伍。認真組織好各部門間的書法交流與點評。大力活躍書法創作,積極開展書法理論研究,廣泛組織學術交流,不斷推動書法教育,著力培養書法人才、壯大書法人才隊伍。

第十一條做好書法藝術的普及工作。重視、支持各部門基層書法組織和群眾性書法活動,以多種方式加強與各界的聯系,促進書法藝術的普及與提高。

第十二條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相結合,積極開展與地方、以及其他書法團體的聯系與合作,開闊眼界、開闊思路、開闊胸襟,著力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做出貢獻。

第四章 組織

第十三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中宣盛世國際書畫院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本書畫院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部門書協會員和相關單位推舉產生,并根據情況確定部分特邀代表。畫院主管領導或有關工作人員為當然代表。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領導機構。主要包括:名譽顧問、顧問、名譽院長、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理事。

本書畫院設院長一名,主持協會全面工作,負責召集院長辦公會和理事會處理重大事項。

本書畫院設副院長和成員若干,根據任務分工開展工作。其中,副院長參加院長辦公會。

本書畫院設秘書長一名,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協會日常工作。

本書畫院設副秘書長若干,協助秘書長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本書畫院會員代表大會原則每五年召開一次,及時進行換屆,必要時報經中宣盛世國際書畫院批準,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由院長召集。院長辦公會、主席團會議,由院長或院長委托副院長(秘書長)召集,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第十七條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會章程或不稱職的領導機構成員,經過民主程序,可予以罷免。

第十八條召開本書畫院會員代表大會,以及副秘書長以上有關領導機構人員的變動,均須經北京中宣國際書畫院審批。理事的變更報北京中宣盛世國際書畫院備案。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九條本會經費來源為社會贊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修改權屬本書畫院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本書畫院秘書處。

本會會址設在北京。


国产成人小视频-高清不卡毛片-国产欧美日韩中文字幕-清风阁爱干|www.lindazuo.com